各位专家:
你们好!我单位与另一单位合资办理公司,甲方以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作价入股丙公司,乙方以货币以及评估后的价值作价入股丙公司。问题:
1、甲方的固定资产为08年新建,09年4月投产,评估日7月31日,投资协议签订日为2009年12月31日,甲方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过进项税,现在以实物资产投资需要开具发票吗?增值税要交吗?交多少?评估日与协议签订日之间资产的折旧怎么办?
2、乙方的非专利技术账面值为零,需要开发票吗?交什么税?评估日与协议签订日的无形资产要进行摊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