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能否视为主营业务收入,并以此作为确定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的规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