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下午,浙江省司法厅律管处确认,2009年6月,浙江两名知识产权律师涉嫌行贿被辽宁鞍山检察院带走接受调查。他们被调查,事关辽宁法官受贿窝案。
2009年底的一篇报道显示,辽宁多名法官因审理驰名商标假案被抓,其中两名法官被传自杀,案件涉及辽宁多个中级人民法院,另有数十名律师被调查。他们涉嫌通过虚假诉讼,在企业、律师、法官的演绎下,一个毫无知名度的商标就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从而获得高额政府奖励及社会信誉。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与法官,一个案子少则获利数万元,多则获利四五十万元。
“我们检察院的案子,是省检察院指定给我们办理的,涉及很多法官和律师,有些案子已经宣判,有些还在起诉过程中。”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一位负责人表示。
知名律师兰加余
两名被抓的律师分别为兰加余和叶磊。案发前,两人均是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其中兰加余为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部主任,还获评2009年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年会二等奖(一等奖空缺);年轻律师叶磊则刚刚在2009年6月6日当选为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委员。
但仅仅隔了不到一个月,两人案发。根据知情人士介绍,2009年6月的一个周末,兰加余在家中被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带走,羁押在杭州市某看守所。几天后,叶磊也被带走。此后两人一起被带到辽宁鞍山。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主任童松青表示,在事发后他们也曾经多次跟鞍山检察院联系,但没有获得任何信息。可以确定的是,兰加余没有以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身份,接过辽宁地区的“驰名商标”案子。
五联律师事务所之前,兰加余和叶磊曾经是浙江京衡律师集团的律师,2008年4月离开京衡加盟五联。
一位熟悉二人的律师告诉记者,兰加余和叶磊业余都喜欢打篮球,正是在一次律协篮球赛中两人相识,之后叶磊一直追随兰加余。“叶磊比较可惜,年轻而且业务也好,被带走的时候妻子还怀有身孕。”
出事前有所预兆
“兰加余出事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杭州一位律师表示。
2007年4月,京衡律师集团曾对外发布一条消息称:我所知识产权部主任兰加余律师去年为大量知名企业提供商标战略法律服务,特别在知名企业的商标品牌建设及商标维权方面有突出贡献。
但几乎与此同时,京衡律师集团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宣布,驰名商标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办理,禁止以认定驰名商标为目的进行不当诉讼。京衡律师集团主任陈有西(李庄案一审代理律师)介绍,当时还提出了七条禁令,内容包括:案件必须真实,绝不能以认定驰名商标为目的制造假案;商标必须达到驰名的标准;禁止收受回扣;禁止同法官进行经济交往和串通办案等等。这七条禁令被认为是兰加余最后出走京衡的原因。
但陈有西表示,在兰加余案发后他迅速查询了有关记录,没有发现兰加余在京衡的时候接过辽宁方面的案子。
在一篇题为《律师与篮球》的文章中,兰加余写道:律师执业和篮球比赛一样,都是不能犯规的。篮球比赛犯规到一定次数就会被罚出场,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而律师执业是一次犯规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