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税收洼地”之形式及风险;未来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的财税风险点
为反映PE界诉求,4月27日,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孙午珊副司长一行,与副会长以上会员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会上孙午珊副司长一行就各位到会副会长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释,指出国家税务总局近年来所研究起草的《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是与2008年财政部和税总联合发布《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配套的实施性办法,不存在另行开征“浮盈税”问题。为增进PE界对国家有关合伙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理解,本期特别刊发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国家税务总局重点课题—“合伙企业制所得税制研究”课题组组长魏志梅的《理解国家的合伙税收政策》一文